防火卷帘长度的限制,防火卷帘是常见的防火分隔设施,通常设置在开口较大而又无法设置防火门的部位。防火卷帘存在着防烟效果差、可靠性低等缺点,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,因此现行规范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骋叠50016-2014,2018年版)对防火卷帘等的使用提出了较严格的要求,并限制了卷帘的设置长度,如:
除中庭外,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尘时,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尘;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尘时,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/3,且不应大于20尘。
中庭是建筑中贯通多层的室内大厅。考虑到使用功能、视觉效果、体验感受等多方面的因素,中庭与其他连通部位处设置的防火卷帘,现行规范并未限制卷帘的长度。
但建筑内自动扶梯等上、下楼层连通部位设置的防火卷帘是否有长度限制呢?
《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释疑》(作者倪照鹏为《建规》起草人)一书中,问题4-42进行了解答:
建筑内自动扶梯等上、下楼层的连通开口,其火灾危险性与中庭类似,当为保证扶梯的正常使用在该开口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,防火卷帘的长度没有限制,但一般应只在自动扶梯的出入口部位设置防火卷帘,而在其他部位设置防火隔墙。另外,在每层设置防火卷帘的附近应设置逃生门,门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.9尘,不应小于0.8尘,以免影响在扶梯上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及时逃生。